为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,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近日,教育部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教师厅〔2021〕1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84330名。
《通知》明确,2021年,中央“特岗计划”仍面向中西部省份实施,重点向“三区三州”、原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地区、少数民族地区等地区倾斜;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,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、体音美、外语、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招聘工作,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,尽早开展2021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,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省份,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考。
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,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、或不设开考比例,采取面试、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,划定成绩合格线。
对于特别边远艰苦、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。要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,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,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,保证三年服务期满、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。
要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,加强岗前培训,强化师德师风教育。要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,按时在“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”中进行数据补充和更新。
2021年中央“特岗计划”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
省份 |
设岗数量 |
省份 |
设岗数量 |
河北省 |
8500 |
海南省 |
700 |
山西省 |
2800 |
重庆市 |
230 |
内蒙古自治区 |
1300 |
四川省 |
1700 |
吉林省 |
1700 |
贵州省 |
6000 |
黑龙江省 |
1900 |
云南省 |
1800 |
安徽省 |
3700 |
陕西省 |
5400 |
江西省 |
5800 |
甘肃省 |
5500 |
河南省 |
12500 |
青海省 |
100 |
湖北省 |
3000 |
宁夏回族自治区 |
500 |
湖南省 |
4000 |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|
8500 |
广西壮族自治区 |
7400 |
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|
1300 |
总计 |
8433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