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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与达州市创作办公室“达州戏剧文学创作工作站”授牌仪式成功举行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作者:杨丁    发布时间:2024-06-17     
    

6月14日上午,我院与达州市创作办公室在艺术传媒楼1007会议室举行了校地合作签约及“达州戏剧文学创作工作站”授牌仪式。学院院长曾宪文、副院长成立、周丽,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部副部长何斌,达州市创作办公室主任罗嘉琳、二级文学创作教授宋歌、于蛟以及学院部分师生出席仪式。会议由副院长周丽主持。


曾宪文院长对达州市创作办公室领导、老师一行莅临文传学院交流表示欢迎,对达州市创作办公室向学院授牌“达州戏剧文学工作站”表示感谢。他介绍了文传学院在教师教育、新闻传播、戏剧影视、文学创作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及成绩,并希望两家单位进一步深化合作育人,培养戏剧创作优秀人才;加强项目合作,共谋发展;加强师资互聘,共同繁荣达州戏剧文学创作,推动地方文化事业发展。特别是学院在戏剧与影视学科建设方面,要通过与达州市创作办公室的合作与交流,推动学科发展,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。



达州市创作办公室主任罗嘉琳指出,达州市创作办公室主要开展文学艺术创作工作,指导和协调本地的创作工作和相关社会服务。此前已与我院达成过许多优质合作,接下来要进一步深化合作,形成文学创作人才共育、资源共享的良好格局。希望我院广大师生能够积极参与到合作项目中,共同探索校地合作的更多可能。未来双方须持续发挥各自优势,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建,加强戏剧创作人才培养,推动戏剧艺术创作实践,为达州戏剧事业发展贡献力量。



仪式结束后,达州市创作办公室二级文学创作作家宋歌老师为文传师生讲授《影视剧本的规范写法与格式》课程。

讲座中,他用问题导入,抛出“剧本为谁而写?”引发众人思考,而后给出答案“为银幕而写作”。他主张,电影剧本必须为银幕而写作,电视剧剧本也必须为荧屏而写作。影视剧本的写作必须考虑可拍性,至于所谓的可读性,并不是必须考虑的。当影视剧本的可拍性与可读性产生矛盾时决不可舍本逐末。此外,宋歌教授还详细地介绍了两种较为常见的文学剧本写作格式:小说式和分场景式。举例阐释了剧本中的动作描写、环境描写以及电影语言和小说语言的区别等要点。

讲座结束后的师生互动环节,宋歌老师鼓励学生大胆提问,简短的问答极具趣味性与思考性,为今天的讲座画上了圆满的句号。

此次授牌仪式及讲座,加强了我院与达州市创作办公室的合作,为培养戏剧创作优秀人才、推动地方文化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。双方将以此为契机,进一步深化合作。



摄影:范冬

初审:伏婷   审核:季晓林    终审:曾宪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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